- 华富建业大中华UCITS基金(「子基金」)是全球联盟合作伙伴基金的子基金,后者是一间在卢森堡註册的开放式可变资本投资公司,而其所在地监管机构为卢森堡金融事务监察委员会(「CSSF」)。
- 子基金主要(即其资产净值的至少70%)投资于大中华地区公司的股本证券,这些证券涉及股票市场风险、与小市值/中等市值公司有关的风险、与大中华区股票市场大幅波动有关的风险以及与大中华区股票市场监管要求相关的风险;
- 子基金投资于属于新兴市场的大中华区,因此涉及投资于较发达市场一般不会涉及的更高风险,例如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管制、政治及经济不确定性、法律及税务风险、结算风险、託管风险及可能出现的大幅波动;
- 由于子基金的投资集中在大中华地区,其价值可能比拥有更多元化投资组合的基金波动更大,因此亦面临集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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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基金面临的其他主要风险因素包括货币风险、投资于可转换债券的风险、与子基金收取表现费相关的风险、与投资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与人民币股份类別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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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应阅读子基金的销售文件以了解包括风险因素在内的详情。 投资者不应单凭本网站提供的资讯作出投资决定。
重要提示
子基金的投资目标
子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透过投资于在大中华区有大量业务、风险敞口或收入来自大中华区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以取得最大化的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者应阅读发售文件以了解子基金为实现投资目标所采取的投资策略。
子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涉及风险。详情(包括风险因素)请参阅发售文件。
一般投资风险
- 子基金投资组合的价值可能因下列任何主要风险因素而下跌,因此阁下在子基金的投资可能蒙受损失,概不能保证一定可付还本金 。
与股票相关的风险
- 股票市场风险:子基金对股本证券的投资须承受一般市场风险,其价值可能受若干因素影响而波动,例如投资情绪、政治及经济情况的变化及与发行人有关的特定因素;
- 与小市值/中等市值公司有关的风险:与一般大市值公司相比,小市值/中等市值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可能较低,其股价亦可能因不利的经济发展影响引致较大波动;
- 与大中华区股票市场大幅波动有关的风险:市场的剧烈波动和潜在的结算困难也可能导致在该等市场上交易的证券价格大幅波动,从而对子基金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 与大中华区股票市场监管要求相关的风险:大中华区的证券交易所通常有权暂停或限制在相关交易所交易的任何证券的交易。政府或监管机构亦可实施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政策。以上状况均可能对本子基金造成负面影响。
集中风险
-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i)在大中华区註册成立的公司或(ii)公司中有相当大部分业务或大部分收入来自大中华区或大部分营运资产位于大中华区或在大中华区扩展业务的公司或(iii)投资经理根据客观准则认为对大中华区有重大投资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与投资组合较多元化的基金相比,子基金的价值可能较为波动;
- 子基金价值可能较易受对大中华区市场的不利经济、政治、政策、外匯、流动性、税务、法律或监管事件的影响。
新兴市场风险
- 子基金投资于大中华区,其中可能包括投资于新兴市场。投资于新兴市场可能涉及投资于较发达市场一般不会涉及的更高风险及特別考虑因素,例如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管制、政治及经济不确定性、法律及税务风险、结算风险、託管风险及可能出现的大幅波动。
货币风险
- 子基金的相关投资可以子基金的基础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子基金的资产净值可能会受到该等货币与基础货币之间的匯率波动及匯率管制变动的不利影响。
投资于可转换债券的风险
- 可转换债券是债务与股本的混合体,允许持有人在指定的未来日期转换为发行债券的公司的股份。因此,与直接债券投资相比,可转换债券将面临股票变动和更大波动的风险。可转换债券投资须承受与同等直接债券投资相同的利率风险、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及预付款项风险。
与子基金收取业绩表现费有关的风险
- 业绩表现费或会鼓励基金管理人作出比沒有业绩表现奖励制度时更高风险的投资;
- 由于在计算业绩表现费方面並无均分费用安排,赎回投资者即使蒙受投资本金的损失,仍可能就其投资产生业绩表现费;
- 此外,子基金可就基金可能无法变现的未变现收益支付业绩表现费。
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FDI」)的相关风险
- 与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风险包括交易对手/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风险、波动风险及场外交易风险。金融衍生工具的槓桿元素/成分可导致亏损远高于子基金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的金额,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可能导致子基金出现重大亏损的高风险;
- 子基金可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作货币对沖用途,然而,子基金使用金融衍生工具在此方面可能无效,並且子基金可能蒙受重大亏损。
与人民币股份类別有关的风险
- 人民币目前不可自由兑换,受到外匯管制政策和限制的约束;
- 无法保证人民币不会贬值。人民币贬值可能对投资者的人民币股份类別的投资价值造成不利影响;
- 虽然离岸人民币(CNH)和在岸人民币(CNY)是同一种货币,但它们的匯率不同。CNH 和 CNY 的任何差额均可能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
- 人民币股份类別的非人民币投资者,在投资于人民币股份类別时,必须将港元或其他货币兑换为人民币,之后将人民币赎回收益及/或股息款(如有)兑换回港元或其他货币。投资者将产生货币兑换成本及遭受损失,视乎人民币相对于港元或其他货币的匯率变动;
- 例外情况下,人民币赎回款可能因为适用于人民币的匯率管制和限制而押后。
子基金的主要资料
管理公司 | Lemanik Asset Management S.A. |
投资经理 | 华富建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外部委託,香港) |
存管人 | Hauck Aufhäuser Lampe Privatbank AG, Niederlassung Luxemburg |
交易频率 | 每日 |
基准货币 | 美元 |
股份类别 | 获认可而可向香港公众分销: A-2 类(美元)累积 A-2 类(人民币)累积 I-2 类(美元)累积 I-2 类(人民币)累积 |
派息政策 | 由于 A-2 类(美元)累积及I-2 类(美元)累积均为累积类別,故投资经理无意派息。A-2 类(美元)累积及I-2 类(美元)累积的单位应佔的任何净收入及已实现资本收益净额将反映于其资产净值内。 |
财政年度结算日 | 12月31日 |
首次发售日期 | 2015年12月11日(卢森堡) 2024年10月2日(香港) |
最低初始认购金额 | A-2 类(美元)累积:1,500美元 A-2 类(人民币)累积:12,000人民币 I-2 类(美元)累积:1,000,000美元 I-2 类(人民币)累积:8,000,000人民币 |
最低后续认购金额 | A-2 类(美元)累积:150美元 A-2 类(人民币)累积:1,200人民币 I-2 类(美元)累积:100,000美元 I-2 类(人民币)累积:8,000,000人民币 |
最低赎回金额 | 无 |
最低持有量 | A-2 类(美元)累积:750美元 A-2 类(人民币)累积:6,000人民币 I-2 类(美元)累积:500,000美元 I-2 类(人民币)累积:4,000,000人民币 |
认购费 | 不超过认购金额的 5% |
赎回费 | 不适用 |
管理公司收费 | 每年不超过 0.35%,或每年至少 100,000 欧元 |
投资管理费 | A-2 类股份:每年 2.00% I-2 类股份:每年 1.50% |
存管费 | 每年 0.07%,每个股份类別每月最低 1,000 欧元 |
管理人费用 | 每年 0.065%,包含所有股份类別每月最低1,250欧元 |
业绩表现费 | 于结算期结束时每股资产净值超出最高点的数额的 10% (有关业绩表现费计算方法的详情请参阅子基金的销售文件) |
国际证券号码(ISIN) | A-2 类(美元)累积:LU2868193975 A-2 类(人民币)累积:LU2868194270 I-2 类(美元)累积:LU2868194601 I-2 类(人民币)累积:LU2868194866 |
彭博代号 | A-2 类(美元)累积:QUPGCHU LX Equity |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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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资产淨值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日期 | Class A-2 (USD) | Class A-2 (RMB) |
Class I-2 (USD) |
Class I-2 (R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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